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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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7日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问题,通过公益诉讼职能精准发力,就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切实保障群众“水杯子”。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贺兰县恒大御景半岛小区、太阳城D区、二月龙庭小区等13个小区内部分现制现售饮水机机身公示栏存在日常维护管理人员的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卫生许可批件均已超过有效期的问题,个别经营商家未在制水设备公营业执照、管理人员联系方式、水质检测报告等信息。经向现制现售饮水机经营商家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发现还存在未建立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等档案信息的问题。此类问题不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更直接威胁群众健康,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此贺兰县检察院全面调查取证,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商家的监管,依法整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提升现制现售饮用水质量,完善饮用水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常态化管理。
饮用水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关键小事”,更是公益诉讼检察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头等大事”。下一步,贺兰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踪整改过程和整改效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及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凝聚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公益保护合力,以“检察蓝”筑牢食药安全防线,让群众喝“放心水”,吃出“安全感”。